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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:2008/12/04 04:09

〔記者林良哲、張瑞楨/台中報導〕大環境不景氣,求職者待業時間拉長在所難免,偏偏有人假裝已找到工作,當妻子要錢時竟謊報薪水被搶;工作沒有下落,就得先面對誣告罪嫌官司。

 

手機也被搶? 簽名賣露餡

 

台中縣游姓男子出獄後找不到工作,卻向住在台北的妻子謊稱有正當職業,游妻9月9日南下探訪,發現他不但沒錢,連手機也不見了; 男子見狀向警方謊報薪水被搶,再拿報案三聯單向妻子圓謊,被檢方依誣告罪嫌起訴。

 

警方發現,這套謊言還用在索取房租的房東身上,甚至宣稱要向任職工廠預借薪資付房租,卻講不出工廠電話號碼。

 

另外,他扯謊宣稱被搶的神岡鄉大富路某巷路口,前後剛好有2組監視器,遠方還另有一組,3組監視器案發時都沒有游某蹤跡,更遑論持刀搶匪。

 

警方再度傳喚游某,他才坦承為了隱瞞其失業而出此下策,警方認為已構成誣告,檢方偵辦時,游某也坦承犯行,全案依誣告罪嫌起訴。

 

更扯的是,他還提供警方辦案線索,宣稱是赴昔日獄友陳志杰(音譯)之邀,才會途經案發處,並告訴警方陳志杰的電話號碼,警方卻發現2人案發前沒有通話紀錄。

 

想給老婆交代 反吃官司

 

起訴書指出,游姓男子(28歲)曾因毒品、偽造文書等案件入獄服刑,出獄後找不到工作,每天在外面閒逛,卻向妻子宣稱已有正當工作,今年9月9日發薪水的當夜,其妻南下向他索取薪水,卻發現他不但沒錢,連手機都不見了,游男當下謊稱薪水與手機全被搶。

 

妻子不信,堅持要查看報案的三聯單,他於是向台中縣豐原分局社口派出所報案,指稱9月9日晚間10時許於大富路某巷口,被4名騎乘機車男子押住,將2萬5千元的薪資袋與手機搶走。

 

警方調閱監視器,卻不見他與嫌犯蹤跡,懷疑事有蹊蹺,後來又在一家通訊行內「找到」游某手機,及游某親筆簽名的讓渡書,顯示是他本人變賣換錢,案情才水落石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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